本报讯(记者温源)1997年,中国人民保险(集团)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,全系统实现自办业务保费收入788亿元,同比增长35.7%;各类责任准备金积累比上年增加118.8亿元,增长20%。
去年,中保集团共支付各类赔款(含给付)368.6亿元,其中包括浙江11号台风、新疆地震、南方航空公司“5·8”空难等重大灾害,都及时地给予了保险补偿,对安定社会、保障经济、提高保险公司信誉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中保集团业务健康发展主要得益于加大了风险防范的力度,主要表现在:一是在业务管理上实行了条款的统一管理,成立了高风险业务管理机构,对擅自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进得清理整顿;二是加强基层公司财会工作,对寿险公司实行保费资金与费用资金专户管理,1997年全系统共清收不良资产6亿多元;三是加强稽核监管,产、寿险子公司单独设立了稽核监察部,除西藏产险公司外,各省级分公司都设立了稽核处。